中新網(wǎng)合肥3月1日電 (趙強 盛華銘)安徽省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1日受理一起境外中國公民通過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請,請求我國法院承認瑞典王國納卡市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案件,這在銅陵市尚屬首例。
銅陵中院立案庭本著司法為民的高度責任心,當場查閱相關(guān)法律及司法解釋,對此案件是否應由銅陵中院管轄、申請人是否適格、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、材料的公證與使館認證是否符合形式要件、是否存在不予承認的情形等方面進行了形式審查,認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相關(guān)法律規(guī)定,當場為其辦理了立案手續(xù)。
據(jù)介紹,本案的受理體現(xiàn)了銅陵中院切實履行國際司法協(xié)助法律職責,依法承認和執(zhí)行外國民事判決,既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(quán)益,也有利于加強兩國間的司法交流與合作,提升我國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國際公信力,向國際社會展示了我國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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